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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清退52名超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生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社 发布时间:2020/10/22 9:28:47 字体大小:

近日,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拟对52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

52名博士研究生超“在校最长年限”

最长达18年

根据东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东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为4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为6年。

此次拟退学处理的52名博士研究生均超过“在校最长年限”。其中,最早入学的一位是在2002年,意味着截至当前,其学习年限已达18年。 此外,2003年入学,“读博”17年的还有2人。

多所高校已发布硕博清退通知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经有近30多所高校公示清退名单,涉及超1300名硕博研究生,清退原因包括“已超最长学习年限” “休学逾期未复学” “申请退学”等。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8月21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发布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从名单上的学号来看,这次被退学的很多同学读博时间已经达到15年。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7月10日,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布通知称,超过全日制博士(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59名博士生,对其学籍管理将作出分类处理。

上海师范大学

6月28日,上海师范大学发布公告,对125名超过学校规定学习期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

宁夏大学

6月24日,宁夏大学发布通知,同意自愿申请退学的17名研究生按退学处理。

中南大学

5月20日,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通知,共有10名研究生休学期满已超过2周仍未提出复学申请。对于6月3日后仍未办理复学手续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将上报校务会给予退学处理。

教育部: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

此前,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同时提到,要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显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1.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2.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 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4.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6. 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来源:中国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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