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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非机动车酒驾并非小题大做

 2025/11/14 8:51:47 《科学时评》 作者:北京青年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本报特约评论员

长期以来,机动车酒驾因危险性高、社会关注度高,成为监管重点,而非机动车因 “速度慢、风险低” 处于监管盲区。但交通安全不是儿戏,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遵守同样的安全底线。对非机动车酒驾进行查处,不是“管得太宽”,而是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唯有让每个人都意识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中的“车”涵盖所有交通工具,才能真正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据媒体报道,日前,朝阳交通支队民警在朝阳区驹子房路南向北方向开展酒驾夜查,而与以往夜查酒驾主要针对机动车驾驶员不同,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骑行人也纳入了酒驾筛查范围。现场交警告诉记者,非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未到80mg/100ml醉驾标准的,交管部门会给予批评教育;超过80mg/100ml醉驾标准的,将处以50元罚款处罚。

一直以来,查酒驾的关注点都在机动车驾驶人身上,以至于不少人形成一种错觉,似乎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非机动车驾驶员醉酒驾驶同样属于违法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因此,此次北京交管部门将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骑行人纳入酒驾筛查范围,并非执法创新,而是严格依法行事。这不仅是对法律规定的贯彻落实,也是对道路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体现了对所有交通参与者一视同仁的负责任态度。将酒驾筛查范围从机动车拓展至非机动车,既打破了公众 “酒后骑车不算违法” 的认知误区,又填补了长期存在的道路安全监管空白。

有人或许认为,非机动车速度慢、体积小,酒后骑行危害不大,罚款50元不过是“意思意思”。但现实情况是,目前我国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过2亿辆,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3.8亿辆。如此庞大的基数,哪怕只有很小比例的骑行者存在酒后骑行行为,其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都不容小觑。从实际发生的案例看,非机动车酒驾引发交通事故并不少见。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往往因反应速度下降、判断能力减弱、控制能力降低而引发事故,不仅危及骑行人自身安全,也可能对行人和其他车辆构成威胁。而且,由于非机动车没有机动车那样的防护结构,一旦发生事故,骑行人员更易受伤。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北京发生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亡人事故88起,占比11.4%,且多为单方事故。

长期以来,机动车酒驾因危险性高、社会关注度高,成为监管重点,而非机动车因“速度慢、风险低”处于监管盲区。但交通安全不是儿戏,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遵守同样的安全底线。对非机动车酒驾进行查处,不是“管得太宽”,而是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

部分骑行人表示“不知道非机动车不能酒驾”,反映了公众对相关法规的认知不足。这种认知偏差恰恰说明了加强非机动车酒驾治理的必要性。当然,非机动车酒驾治理应区别于机动车。现行法规对非机动车酒驾的处罚相对温和,更注重教育引导。北京交警对未达醉驾标准者予以批评教育,建议其推车回家或选择其他交通方式,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这种“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起到了警示作用。

随着绿色出行理念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相应的交通管理措施也应与时俱进,实现从“管住机动车”到“管住所有交通参与者”的转变。只有将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同等对待,才能真正形成交通管理的闭环,消除执法“盲区”。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众对“醉骑”危害性的认识,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一方面,需通过社区宣传、短视频科普等方式,让 “酒后不骑非机动车” 成为更多人的共识;另一方面,可将非机动车酒驾记录纳入个人交通信用体系,形成长效约束。同时,对于 “超标电动自行车” 等灰色地带,应加快完善认定标准与处罚细则,避免出现监管漏洞。

交通安全无小事,酒后骑行非机动车不是“小问题”。唯有让每个人都意识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中的“车”涵盖所有交通工具,才能真正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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