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开征集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
关于征集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焕新,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公开征集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定位
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牵引,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梳理凝练行业和产业发展实践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吸引和集聚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为重大技术创新提供更多知识储备和原理支撑,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二、聚焦领域
重点聚焦我市智能科技、绿色石化、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产业领域。
三、征集对象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注重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在基础研究中的“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的出题机制,同时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创新主体的出题作用。
提出指南建议的企业应为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者年主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的科技型企业。建议单位类型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需与企业联合提出指南建议。
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四、指南要求
(一)科学性。聚焦技术难题背后的基础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体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特点。
(二)规范性。专业术语规范,指南建议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避免偏技术应用,出现“技术开发”“示范推广”等表述;语句通顺、简明扼要,控制指南内容篇幅,原则上不超过100字。
(三)包容性。不得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的问题,同时也要避免过于宽泛。
(四)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体现对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
(五)安全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须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遵循科研伦理准则,且不得含有保密内容。
(六)避免重复。具备创新性,避免研究方向陈旧或与其他已获资助的科研项目重复。
五、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表》(附件1)和《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5年2月14日前将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以及企业相关佐证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发送至skjjjcc@tj.gov.cn。
联系人: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张燕鹏
联系电话:022-58832982
附件:1.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表
2.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
2025年1月10日
附件:
分享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