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榜单发布
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落实国家、省、市实施“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组织方式的工作部署,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重大攻关需求,形成了2023年度大连市“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榜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一、补助方式及支持额度
项目资金坚持多元化投入,以企业自筹为主、财政资金补助为辅,引导社会资本等多渠道投入。对发榜方采取“事前与事后相结合”的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按照项目研发自筹总投资额给予最高30%补助。其中,按照不超过市财政拟补助资金的20%给予事前补助;通过验收后,按照项目实际自筹研发费用支出给予最高30%补助(含事前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揭榜主体要求
揭榜方是国内外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单位或团队。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队伍;能够提出技术攻关的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进行揭榜攻关。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及未被列入社会信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揭榜方须满足发榜方提出的具体需求,且与发榜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存在隶属关系。
三、揭榜流程
1.有意向的揭榜方应在2023年7月5日前,结合发榜项目具体需求(附件1)及自身能力,按发榜方要求提供技术解决方案等相关材料。发榜方自行负责组织对接洽谈,商讨完善解决方案,择优确定揭榜方。
2.揭榜方与发榜方达成共识签署揭榜合同,共同制定揭榜方案,明确合作目标任务,细化合作具体内容。发榜方须于7月12日前,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线上申报(平台地址:kjxm.kjj.dl.gov.cn 填报表单以系统平台为准),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揭榜意向统计表(附件3),上传揭榜合同等必要材料以及前期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材料、技术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4)等非必要材料。7月20日前,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完成现场考察、初审推荐,形成正式推荐意见(附件5)报送市科技局。
四、相关要求
1.项目实施期内,研发投入原则上须达到一定额度,发榜企业拨付给揭榜单位的研发资金原则上不低于该项目获得市财政事前补助资金的50%,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
2.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研发,可追溯确认前期预研和筹备的经费投入,追溯期从项目立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立项日即揭榜挂帅项目立项公示期满后一日。
3.申报单位须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及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4.不得在线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需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5.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6.申报材料下载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系统,无需送交纸质材料,市科技局不接受申报主体单位直接报送材料。项目按照榜单需求提出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情况等负责。
7.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及未被列入社会信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各归口管理部门需通过各地区信用部门或“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等官网对申报主体信用信息进行核查。
8.参加过本榜单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申报。
9.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技局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制说明》(附件6)进行编制,并填写预算说明书。
五、受理与咨询
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负责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航空航天、新一代汽车等领域,联系人:许传鹏,联系电话:39989885
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负责生命健康、海洋经济领域,联系人:田高峰,联系电话:39989856
规划与平台处:负责市级科技计划综合管理,联系人:史一博,联系电话:39989827
受理咨询:
行政审批办公室: 65851150
技术咨询:
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840923121, 18340837680。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QQ群号:1039623822,824697354
附件: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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