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补贴,岂能成为中介分肥的“唐僧肉”?
2025年,王源(化名)为申报大学生创业补贴,与一家中介公司签订《创业孵化服务协议书》,预先支付3880元基础辅导费用。补贴到账后,中介方声称,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其再支付2万元孵化抽成。王源认为申报核心材料、答辩筹备均由其团队自主完成,中介仅提供基础服务,高额的2万元孵化抽成没有依据。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此类绑定财政补贴的抽成条款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约定,仅支持中介对应的基础劳务费用。(8月4日《中国青年报》)
王源申请1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补贴,中介竟然要从中抽走2万元孵化费,这既不合理,又不合法。中介仅提供了基础性服务,收取3880元基础费是可以理解的;但申报核心材料、答辩筹备等工作,均由王源的团队自主完成,中介的“孵化费”,孵化了什么呢?
中介认为双方签署了合同,就有了法律保障,哪怕是打官司,也能成功抽取“孵化费”。中介想凭一纸合同,将公共财政发放的扶持资金强行瓜分,看似双方自愿签约,实质上暗藏不合理的利益掠夺。但那是一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当然属于无效合同,法院不会支持。中介企图从大学生创业补贴中分一杯羹的幻想,也就破灭了。
政府设立大学生创业补贴,初衷是降低创业门槛、纾解初创资金压力,资金应当全额直达创业者。然而,这项扶持大学生就业的暖心之举,竟成为一些中介分肥的“唐僧肉”。但一些心怀不轨的中介采取卑劣手段,诱导申请者委托其代办,从中攫取高额不法抽成:他们或是打出“全包代办”“百分之百包过”的虚假宣传;或是夸大申请难度,声称申请流程极为繁琐,让大学生知难而退;还吹嘘自己有“内部关系”,能迅速对接,等等。
创业的大学生本就事务繁杂,加之对补贴申请流程不熟悉,找中介代办帮忙,也情有可原。中介呢?为申请者提供了基础性服务,收取与之匹配的费用,当然也无可厚非。但是,大学生创业补贴属于专项资金,中介在基础服务费之外再抽取高额“孵化费”,于法于理都站不住脚。所以,这类行为必须依法遏制。
法院的这一判决,兼具个案意义与社会价值。从个案意义来看,它在维护王源权益的同时,也提醒广大创业青年,在与中介签订服务合同时,务必擦亮双眼,警惕中介在合同中添加高额绑定分成的条款。从社会价值来看,它是向各类中介机构划出红线:市场服务可以收费,但不能捆绑无理的分成要求,更不能瞄准财政补贴“薅羊毛”。可以说,这次判决,为整治补贴中介乱象树立司法标尺。
当然,想要根除大学生补贴中的中介乱象,司法裁判只是一环。此外,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巡查力度,规范中介服务市场,曝光各类套路合同。同时,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简化创业补贴申报流程,完善线上申报渠道,减少创业者对中介的依赖。总之,大学生就业补贴应当完整直达的创业者,绝不能让才为不良中介觊觎的“唐僧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