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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先学后付”成为新型消费陷阱

 2025/3/26 10:02:11 《科学时评》 作者:光明网-时评频道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作者:龙之朱

据报道,近日,大学生李晓向一家教育咨询公司提出退课退费后,公司就开始跟她“算账”:违约金、平台管理费、材料费……加起来有1844元,压得她喘不过气来。此前,她在“先学后付”的承诺下,没细看合同内容就与机构签了贷款协议,结果协议内容和机构当初承诺不符,她也背上了“消费贷”。

什么是“先学后付”?这与当下流行的一种新兴消费模式“先用后付”相似,允许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先享受体验,在约定时间内付款,通常免收利息。如今,举凡线下职业培训、美容健身、宠物饲养,乃至出行打车、外卖订餐、共享充电宝租赁等均有渗透,不少平台也普遍引入“先学后付”。

对于囊中羞涩、梦想多多的人来说,“先学后付”其实是一种有针对性的营销模式,确实很贴心、很方便。然而,无论是何种商业模式,都必须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部分商家宣称“低投入、高回报”等等,说得天花乱坠,同时又对利率、还款周期等关键信息避而不谈,刻意淡化“先学后付”的贷款本质,让学习者不知不觉背上了“消费贷”。

这个时候,若是想终止合同,就会像前文的李晓一样,需要支付不菲的各种款项;若是不能如愿还钱,则可能被第三方机构滥用隐私信息暴力催收。如此泼皮套路、流氓作风,不仅会给消费者,尤其是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使之困在“消费贷”里难以脱身,也会损害正常的金融秩序、市场秩序,绝不能姑息迁就。

前不久,中国消费者协会在《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点名警示了“先学后付”的风险,指出其存在诱导消费、信息隐瞒、解约困难等问题,甚至可能成为新型消费贷陷阱。对此,必须果断出手,斩断这些伸向消费者的“黑手”。

一方面,商家以“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为幌子,引诱学员到小额贷款平台办理分期贷款,已经涉嫌虚假宣传,以及消费欺诈。对此,有关方面应有针对性地对此类宣传纳入监管执法,特别是相关平台要负起责任来,既要强化贷款资质审核,规范贷款合同条款,加强贷后资金监控,也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打击虚假夸大宣传。

事实上,很多时候,涉及贷款有着很严格的监管程序,可为什么仍有漏网之鱼存在?这表明,某些金融机构与其他机构可能存在利益勾兑,这也应该成为审核彻查的一个重点。

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而言,还是要增强理性辨别的能力,不要动辄就被机构“边学边赚钱”“高薪零门槛”等胡话骗走,也不要在陌生网络平台注册信息。尤其是在涉及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时,一定要多一个心眼。因此,学校、社会等也可以基于这些消费群体的特点,多一些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使之能够尽可能免于被“套路”。

不管是社会层面促进消费,还是个人层面提高学识能力,付费学习的存在,总归不是坏事,这也是教育类消费一直蓬蓬勃勃的原因。但在这之前,一定需要有关部门做好防护网、避风墙,把监管和服务做到实处。(龙之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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