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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生被安排到电子厂实习,学校克扣工资吃相难看

 2025/8/23 8:39:30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陆平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近日,多位云南商务职业学院的毕业生反映,他们在校期间曾被学校强制安排到电子厂实习,且被克扣每小时6元工资,“一站就是11个小时的工作,我们学的是医学专业,他让我们去流水线打工”。云南省教育厅工作人员回应称,暂未收到学生反映,将去落实调查,“如果说一个护理专业的学生去电子厂,肯定是违反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的。” (8月21日 封面新闻)

将医学专业学生安排至电子厂进行流水线作业,甚至从中克扣劳动报酬,此类行为不仅违背教育宗旨,更涉嫌多重违规。

教育部等八部门2021年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实习管理规定》)要求,“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 “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医学专业学生被强制安排到电子厂组装零件,从事简单重复劳动,还被克扣工资,明显与上述规定相悖。

值得关注的是,学生所签署的所谓“实习合同”中,甲方竟标注为“劳务派遣单位”,此举直接违反了《实习管理规定》中“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的要求。学生并非劳务派遣对象,校方以“统一管理”为名通过此类安排输送学生,实质上已偏离教育实习的合法轨道。

据学生反映,到电子厂实习“每个人都要去,不去实习肯定是没有毕业证,毕不了业的”。根据《实习管理规定》第九条,“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显然,学校以毕业证相威胁,强制学生参加与专业无关的实习,完全剥夺了《实习管理规定》所保障的学生自主选择权。以“安全”之名行“强制”之实,无疑是对学生权利的漠视。

按照《实习管理规定》要求,学生实习报酬“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根据学生提供的“利润结算表”,学生每小时实习工资被学校抽取6元。明目张胆违规,显示学校吃相难看。有必要严肃核查这些被克扣的工资流向和用途,究竟是用于实习管理成本,还是沦为少数人不当得利?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应予以彻查。

从教育本质看,实习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学生实现理论向实践的转化。然而,当实习变成简单的体力劳动,当学校从中抽取“利润”,教育的本质已被异化。这种“实习”不仅无法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反而可能消磨他们对专业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期待。

期待有关部门尽快查清事实,回应社会关切,让实习回归教育本义,不再成为学生“不可言说之痛”。

来源:红网 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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