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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块钱的镜片标价799元,监管的眼睛不能模糊

 2026/3/19 9:24:39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郭元鹏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眼镜的暴利,让人大跌眼镜。

据河南广电《都市报道》的315调查,在亚洲最大的眼镜产品集散地、有“中国眼镜之都”的江苏丹阳,一幕幕价格游戏正在上演。调查发现,商家拿出一款进货价只要15块钱的镜片说,要按“客户报价本”的价格卖。报价本上,标出了799元的价格,溢价超过50倍。不过商家称,可以打对折,也可以打三折。想想看,一个消费者三折拿下的话是240元,是不是以为价格打了“骨折”?

虚高的标价、灵活的折扣、信息的不对称,共同编织了一张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的网。面对如此悬殊的成本与售价,需要“擦亮眼睛”的,绝不应只是消费者。

眼镜行业的暴利并非秘密,却始终难以根治。其根源在于一种精心设计的“价格迷雾”。商家手握进货价仅15元的镜片,却依据“客户报价本”标出799元的天价,再通过“打对折”“打三折”的“优惠”,让消费者在自以为“捡到便宜”的错觉中完成交易。这种先虚标再打折的套路,利用了消费者对“折扣”的心理依赖,将本应透明的价格变成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智力游戏”。当消费者为三折后的240元暗自庆幸时,商家早已将16倍的毛利率收入囊中。这种信息不对称下的交易,本质上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种价格游戏为何能够长期存在?一方面,眼镜产品的专业性和消费低频性,使得大多数消费者难以掌握其真实成本,不得不依赖商家的报价。另一方面,面对如此离谱的溢价,仅仅呼吁消费者“擦亮眼睛”“货比三家”,远远不够。消费者可以在购买前多做功课,但无法要求商家主动披露成本,更无力改变整个行业的定价潜规则。当“擦亮眼睛”成为抵御暴利的唯一武器时,恰恰说明市场失灵的存在。

因此,真正需要“擦亮眼睛”的,是市场监管部门。15元镜片标价799元,这不仅仅是商家自主定价权的范畴,更涉及到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误导消费者的嫌疑。《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那种先标高、再打折的做法,如果其标价根本没有实际成交可能,只是为了制造折扣假象,便可能构成价格欺诈。监管部门的“眼睛”,不能只盯着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显性领域,也要穿透这些看似寻常的消费场景,看清其背后的价格猫腻。

要打破眼镜行业的暴利迷局,需要多方合力。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明显的价格欺诈行为依法亮剑,让“虚标高价、实则暴利”的游戏付出代价。行业协会应推动价格透明化,鼓励商家明码实价,减少信息不对称。媒体则应持续曝光此类现象。而对于消费者,除了货比三家、理性消费外,更要敢于质疑、勇于投诉倒逼市场净化。

眼镜是“心灵的窗户”,不能让暴利的灰尘蒙蔽了这扇窗。当15元的镜片被包装成799元的商品时,需要擦亮的,是整个市场的规则之眼、监管之眼。唯有让阳光照进每一个交易角落,消费者才能真正摘下那副名为“信息不对称”的眼镜,看清价格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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