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互免约拍”陷阱,守护孩子的数字尊严
据扬子晚报报道,被告陈某利用为儿童摄影之便,通过网络与家长约定“互免约拍”,即陈某为女童拍摄照片,女童家长同意将照片展示在陈某注册的社交平台账号上用于宣传,双方互不收取费用。2024年起,陈某未经允许在网络社交群内发布女童照片和视频,使用“白丝”“裸足”等文字描述吸引买家,共获利一万余元。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某侵犯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人格权的行为,损害公共利益,随即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认为,陈某以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使用、出售女童照片,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互免约拍”,本是摄影师与模特之间基于兴趣与信任的艺术共创,也是摄影圈内的寻常模式。然而,当它被陈某这样的不法之徒利用,成为窥伺女童、贩卖影像的遮羞布时,就成了潜在的风险。家长们满心以为,这是一次记录美好的合作,换来的是孩子精美的照片,以及为对方提供宣传曝光,殊不知,自己孩子的纯真影像,正被贴上低俗的标签,流向隐秘的地方,被当作满足畸形需求的商品。
这起上海首例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其判决结果固然大快人心:永久删除储存于手机、电脑、移动硬盘等介质内侵犯未成年人人格权的照片、视频等;在正义网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相应损失,相关款项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我们为法院的严惩叫好之余,更应追问,这样的非法交易,为何能长时间在“社交群”里明目张胆地进行?一个以摄影为业的人,为何能将黑手如此轻易地伸向最脆弱的群体?而这场荒诞剧的帷幕,又是在哪一个环节,被不经意间拉开的?
陈某的行为,早已越过了艺术的边界。法院的判决明确指出,其行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对事件性质的精准定性。那些被贩卖的影像,不再是童真的记录,而是被物化的商品。用“白丝”“裸足”作为关键词来招揽生意,其指向性之明确、用意之卑劣,已无需赘言。这哪里是摄影创作,分明是对女童尊严的公开践踏,是对法律底线的公然挑衅。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案件中,家长最初是被“免费”所吸引,是“自愿”将孩子带入镜头的。然而,这种“自愿”背后,隐藏着巨大的信息鸿沟和风险盲区。家长们或许对于防范现实中的诱拐与欺凌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却对镜头背后的风险缺乏足够的认知。他们可能从未想过,一次看似平常的“互免约拍”,竟会成为孩子隐私泄露的入口。
这起案件提醒所有监护人,在互联网深度嵌入日常生活的今天,保护孩子的防线必须从线下延伸到线上,从物理空间延伸到数字空间。孩子的影像、个人信息,同样需要被置于最高级别的保护之下。面对陌生人的镜头,尤其是带有商业或交换性质的拍摄邀约,多一分审慎,多一次核实,或许就能避免一次潜在的伤害。法律的事后惩戒固然有力,但事前的防范与警惕,才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关口。
法院的判决,其亮点不仅在于对陈某的惩罚,更在于其指向了“源头治理”。“永久删除素材”这一判决内容,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和现实意义。在互联网时代,数据一旦产生,便如幽灵般难以彻底消失。即便作恶者受到惩罚,那些已被传播出去的影像,仍可能在其他隐秘的角落继续流通,持续地伤害着受害者。法院的这一判项,是从源头上斩断利益链的尝试,它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数字“遗产”,法律要穷尽一切手段将其清除,不给任何形式的二次传播留下空间。同时,判决赔偿的款项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也让赔偿金超越了简单的经济补偿,转而成为支持更广泛保护工作的资源,体现了司法判决的社会价值引导功能。
这起案件也为所有网络平台和“创作者”敲响了警钟。陈某的非法交易发生在“网络社交群”中,这些隐秘的角落,不能成为法外之地。平台方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利用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加大对这类违规群组和内容的清理力度,不能任由其成为滋生罪恶的温床。而那些打着“艺术创作”旗号,实则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所谓“摄影师”或“创作者”,更应引以为戒。真正的艺术,应当是对美的发现与歌颂,而不是对弱者的窥探与消费。将镜头对准孩子时,心中必须怀有敬畏,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任何以艺术之名行苟且之事的行径,都终将暴露在阳光之下,接受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审判。
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一家之力、一日之功可以完成。它需要司法机关的雷霆手段,需要家庭防线的牢固可靠,需要学校教育的及时到位,需要网络平台的尽职尽责,更需要整个社会形成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零容忍”的共识。这起案件的宣判,无疑是这套系统工程中一次有力的“强拆”行动,拆除了一个侵害点,也震慑了一批潜在的觊觎者。
孩子的世界,本应纯净,不应被任何形式的污名所沾染。只有当法律的利剑高悬,监管的篱笆扎紧,家长的警觉常在,网络的土壤净化,孩子们才能在现实与数字的双重空间里,真正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这起案件的尘埃落定,不应是终点,而应是一个更严密、更高效保护机制的崭新起点。
来源:红网 宾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