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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编第一被取消岗位,违规递补之问难消

 2026/6/15 9:08:05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高家千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据大风新闻报道,2025年下半年,王依(化名)报名黑龙江七台河市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桃山区桃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生岗位。2026年1月,她以综合成绩61.13分位列岗位第一,出现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然而,公示期过后,她没有等来入职通知。2026年4月,桃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新公告,另一名考生以57.78分进入考察与体检名单。在王依多次反映要求“还回事业编制”后,2026年6月8日,该岗位被公告取消。

这场招考以一种自相矛盾的方式收了场。回看整个招考流程,王依的报考资格,经历了网上报名初审、线下原件审核、笔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四道程序。每一道关卡都核验通过,她的名字最终出现在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上。

如果资质确实不符,四道关卡中任何一道提出异议,都不会有后续的程序空转。偏偏所有审核环节一致放行,直到公示结束、录用在即,才以“执业助理医师不符合执业医师岗位要求”为由将其拦下。岗位要求“具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王依的《医师资格证书》载明“执业类别:中医”“执业范围:中西医结合专业”,明明持证却被口头告知“执业助理医师不符合执业医师岗位要求”,这一认定与证书信息直接矛盾。四道审核的一致通过,至少说明审核方最初采纳了宽泛理解。同一套标准,前期通行无阻,后期突然收紧,标准何在?

招考公告两次强调同一规则:不递补。这条规则的用意清晰:防止暗箱操作,守住程序底线。王依被淘汰后,第二名考生以57.78分进入考察与体检名单,综合分差距3.35分。公告中的“不递补”条款,在王依身上适用,在第二名身上失效。同一岗位、同一事件、同一套规则,出现了两副面孔。

当地信访部门事后调查认定,“相关业务责任人资格审核把关不严”,相关工作人员“因涉及违规违纪行为,已被立案调查”。调查结果只解释了王依为何没资格,但没有解释第二名为何有资格递补。

王依多次要求书面告知、说明依据。2026年4月30日,桃山区化解专班上门协商,提出“三不行、三行”方案:不能给事业编,可以给区聘岗位;不能享受职业年金和13薪,可以补偿两万余元备考费;将来招录助理医师岗位时优先考虑。

这套方案承认王依的委屈,却不承认她的权利;试图用利益交换息事宁人,却回避了规则被双重执行的实质。当王依质问为何“不递补”条款被突破时,对方含糊推诿,甚至直言“你是助理,不是执业医师”,这与此前四道审核的认定恰好相反。

多次沟通无果后,当地选择取消岗位。这一处理既可能是上级介入后的纠错,也可能是以“壮士断腕”的姿态终结争议。但无论动机如何,客观上造成了同一结果:岗位没了,违规递补的痕迹随之抹平,57.78分考生的录用程序自然终止,无需再接受更深层的审视。

王依至今未收到正式书面告知。她考上的编制去了哪里,没有一个环节能够说清。

王依的证书等级与岗位要求确有落差,但四道审核的一致通过、公告表述的模糊空间、违规递补的明目张胆,让“资格不符”更像事后找补的借口,而非一开始就有的清晰门槛。

这起事件的真正问题不是其够不够格,而是规则能不能被一视同仁地执行。当规则的制定者自己带头消解规则,受损的不只是一个考生的合法权益,更是招考制度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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