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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2天送1天”,医疗服务何时变成了促销活动?

 2026/6/25 14:13:34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邵丹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云南昭通市镇雄县一家诊所因在电子显示屏上打出“输液连续输2天送1天”的标语引发广泛争议。涉事诊所负责人回应称,此事发生于数月前,接到卫健部门整改要求后已及时撤换,镇雄县卫健部门也已核查此事。

输液是一种侵入性医疗操作,存在过敏反应、静脉炎、循环负荷过重等多种风险。医学上遵循“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临床用药原则,输液与否应完全取决于病情需要,而非其他考量。在此意义上,“输液2天送1天”的表述令人不安——它以一种近乎商业促销的话术来推介医疗服务,客观上可能传递出一种暗示:输液可以像购买商品一样按量累计、多消费多得益。这种话术可能让部分患者产生误解,以为“凑够天数”是划算的,甚至为“不浪费赠送的一天”而接受本不必要的输液。不管诊所方面是否有主观诱导的意图,这种表达方式本身就模糊了医疗行为与商业促销的边界。

从法律层面看,这类操作也存在合规问题。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且广告内容仅限于机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电话等法定项目。所谓“输液2天送1天”的表述,显然不在允许范围之内。

但是近年来,类似的医疗“促销”屡见不鲜:2025年3月,成都金牛区一诊所因“50元输液三天”展板被立案调查;2024年3月,昆明一诊所打出“会员价68元”广告次日被撤;2025年6月,合肥肥东县一诊所因“输液半价”横幅被责令整改。从“会员价”到“半价”再到这次的“买二赠一”,不同城市、不同时间频频出现类似操作,说明这并非个别从业者的一时糊涂,而是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经营理念的普遍偏差。

事件中最耐人寻味的,是诊所负责人的回应——“自己也不清楚怎么回事”。电子屏上的标语作为经营管理者岂能不知?这句轻飘飘的“不清楚”,暴露出部分医疗机构经营者法律意识的淡漠和责任意识的缺失。卫健部门已核查、街道办已证实整改,但如果每一次违规都止于“撤换标语”和“不知情”的辩解,类似的闹剧难保不会换个面目重演。

医疗服务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其严肃性与公益性不容打折。监管部门有必要以此事为契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宣传行为进行更系统的排查与规范,让“治病救人”的底色回归医疗服务的本位,医疗宣传容不下“买二赠一”的吆喝,也本不该需要这样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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