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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强制孕检被罚,反就业歧视不能止于罚单

 2026/8/5 9:29:26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肖晨钟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8月3日,北京市人社局通报一起典型侵权案例:北京一家信息技术公司在批量招录11名女性员工时,要求所有女性应聘者,必须出具3天内的孕检证明。最终被人社部门处以22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把孕检塞进入职体检清单,表面上是多了一项检查,实则是一套精心设计的筛选机制。企业绕开直接询问婚育情况这一明显违法违规做法,转而借体检的“标准化外衣”包裹歧视内核,让女性求职者在不知情或不情愿的情况下,被迫接受针对身体隐私的探查。这种做法比当面盘问打算什么时候生孩子更隐蔽、更具迷惑性,也更伤人。《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婚育状况作为录用条件。相关条款之所以单列出来,正是因为此类操作披着“合规体检”的外衣,最容易被忽视,也最容易泛滥。

深究下去,企业为何甘冒违法风险设置孕检门槛?答案藏在用工成本的现实焦虑里。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福利、岗位空缺替补、招聘培训成本,最终大多由企业独自承担。对中小企业而言,一名核心岗位员工休半年产假,确实可能带来实际运营压力。于是,一些企业打起了前置筛选的算盘,这种账算得精明,却算错了边界:生育不是女性的个人私事,也不是企业的单独负担,而是关乎人口再生产的社会公共事务。

治理就业性别歧视,不能止步于“罚一单、警一片”的专项震慑,必须坚持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用系统思维破解深层矛盾。

首先要让监管“长出牙齿”,保持执法震慑的常态化。人社部门要将就业歧视纳入日常劳动监察范围,畅通求职者维权举报渠道,对隐形变异的歧视行为深挖细查,通过典型案例通报、违法失信公示等方式提高违法成本,让企业不敢越线。

其次要加快完善生育成本社会化分担机制,从根源上减轻企业顾虑。一方面要持续提质扩面生育保险制度,探索对吸纳育龄女性较多的企业给予社保补贴、税收减免,将企业的个体负担转化为社会共担;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延长男性陪产假、落实育儿假,推动家庭育儿责任共担,降低女性职业中断的风险。

更重要的是,企业要树立正确的用工观,真正认识到性别包容的用工文化是企业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女性劳动力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半边天”,生育价值是社会公共价值的一部分,尊重女性就业权益,本质上是尊重劳动、尊重创造,也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

一个文明的社会,不会让女性在生孩子和找工作中做单选题。当每一位女性都能卸下生育包袱轻装上阵,当每一家企业都能跳出“成本算计”的短视格局,我们才能真正激活“半边天”的发展动能,让就业公平的阳光照亮每一位女性的职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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