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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脱医药广告陷阱别止于提醒

 2026/8/7 9:42:09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赵银春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陆续收到消费者反映,大量医药广告通过微信群、企业微信客服等私域渠道传播。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科学理性消费。(8月5日 《人民日报》)

大量医药广告利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无疗效的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面对医药广告陷阱,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发出警示。提醒消费者“小心”陷阱很有“必要”,要摆脱医药广告陷阱仅有提醒还是不够的。

虽有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但不是每个消费者都能“获悉”提醒。即使“受到”提醒的消费者不会上当受骗,也不能确保“不知道”提醒内容的消费者不会“掉进”医药广告陷阱。这类广告陷阱往往具有“隐蔽性”,并不是直接向消费者推销医药产品,而是以发放“福利”、开展“义诊”等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加微信进入直播间,随后通过“养生课”进行欺诈,让消费者“自愿”购买。当消费者尚未“遇到”与病症“匹配”药品,容易“相信”虚假宣传,深陷此类广告陷阱,就是“被提醒”过,抱着“试一试”或“病急乱投医”想法,仍然存在购买从而遭受损失的可能。

面对医药广告陷阱,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加强“防范”尤为必要,仅有提醒仍不够的。依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禁利用医师、患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明确医学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虚假医药广告宣传违反有关法规,理应按照规定予以处罚,而不仅仅提醒了事。既有根据消费者举报投诉进行处理,相关部门还要“主动”出击“寻找”陷阱予以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提醒消费者摆脱医药广告陷阱,然而并非所有消费者都能知道“善意”提醒,即使知道并不是所有消费者都能“完全”摆脱。相关部门不应止于提醒,还要主动发现,严肃处理,从根本上防范消费者“误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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