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评论专栏 >《科学时评》>正文

网红培训机构套路深,需“避坑”更需“填坑”

 2025/2/20 15:25:53 《科学时评》 作者:光明网-时评频道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作者:陈广江

近期,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受理16起涉及演出经纪纠纷案件,被告均为年轻女性,其中15人为在校大学生,原告则是同一家传媒公司。号称签约全球范围内演艺事务合约、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专业团队量身打造素人“网红”……媒体记者调查发现,看似光鲜靓丽的“造梦”计划,带来的却是违约被起诉、被要求赔偿数十万元的噩梦。为有效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法官与原告律师阐明相关事宜,最终该公司选择撤诉。

这一桩桩令人咋舌的案件,撕开了网红培训行业的遮羞布。当“素人变网红”的梦想被包装成免费培训、专业孵化的诱人承诺,年轻人一脚踏入的可能是精心设计的法律陷阱。这不仅是个人与企业的纠纷,更是新兴行业野蛮生长下的缩影——若只教人“避坑”,不合力“填坑”,类似的坑人套路恐将反复上演。

网红经济的崛起,为年轻人打开了一扇通往名利场的窄门。但门槛越低,暗坑越多。涉事传媒公司深谙此道:以“免费孵化”“无需直播”为饵,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法律意识薄弱的软肋,在合同条款中埋下高额违约金、严苛工作时长等“地雷”。签约前满口“合同模板不作数”,签约后立刻翻脸“按条款执行”,这种“阴阳话术”已让合同沦为了文字游戏,所谓“造梦计划”也变成了披着合法外衣的精准围猎。

年轻人轻信口头承诺,忽视合同细节,这固然暴露了个体经验的不足,却也折射出更深层的结构性问题——行业规范缺失,监管滞后于市场。当前,网红培训行业鱼龙混杂,个别黑心机构以“零门槛、高回报”为噱头,实则通过虚增成本、设置违约陷阱牟利。而相关法律对“霸王条款”的界定模糊,对“诱导签约”的举证困难,使得受害者维权举步维艰。

对于个体而言,提升法律意识、审慎签约固然重要,但将责任全然推给年轻人,无异于苛求。要根治网红培训行业的乱象,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法规和行业规范。

具体而言,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红培训机构的审查和监管,对存在虚假宣传、诱导签约等违法行为的机构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另一方面,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红培训机构的法律责任和监管要求,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已经出现的不法行为,相关部门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进而形成有力震慑。如果不法MCN机构每次都能以撤诉收场、毫发无损地溜走,岂不是对坑人行为的纵容?

只有每个人都提高警惕学会“避坑”,相关部门及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填坑”,才能让网红培训行业回归正轨,成为年轻人实现梦想的助推器,而非噩梦的开端。(陈广江)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