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送断指乘客出车祸,何以被判全责?
王志高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浙江杭州网约车司机蔡师傅为送断指乘客就医,由交警带路闯了红灯,这个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他负全责,蔡师傅自称“好事变坏事”。事件引发舆论热议:好人为何流血又流泪?规则与道义狭路相逢,该让谁先行?
必须承认,交警的“跟我走”不等于法律意义上的“警车开道”。警车开道需经指挥中心批准,启动警报、喊话、截断对向车流,形成临时“可控通道”。而蔡师傅遇到的是路面巡防交警,仅凭口头示意“你们跟牢我”就闯入红灯,本质上仍属“无保护穿行”。相关交通法规很明确,一般情况下闯红灯一方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并对事故发生有直接影响。交警个人好意不能等同于信号灯通行的法律豁免权,这是法律对千万路人生命平等的保护,也是对“好心”最硬的约束。
然而,规则刚性并不意味着道义沉默。蔡师傅的“委屈”并非无理取闹:交警示意在前,伤者流血在后,普通人面对闪着警灯的交警执法车辆,本能地相信“跟着走”是最优解。那一刻,他不是在挑战红灯,而是在回应一种最朴素的信任。当这份信任被事故击碎,又被“全责”盖章,公众看到的不仅是个人损失,更是“好人逻辑”的失守:下次若是再次遇到类似的危急情况,谁还敢踩下那脚油门?
责任认定已生效,但善后不该止步于“复核维持”。当地交警提出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蔡师傅予以拒绝,正是在叩问,表彰能否与定责同框?若善行得不到制度托底,这份奖状终究只是一张“精神安慰式”的表彰。
事实上,对因救助他人而违法的车辆,法律早有相关机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因救助危难造成的交通违法,经核实可以予以消除。问题在于,此类核实流程慢、信息壁垒高,司机往往已先行收到罚单。若交警现场就能上报、后台秒录“救助代码”,事故单上便不会出现“闯红灯”的违法记录,蔡师傅的这份迷茫,或许便无从产生。
更深层的考题抛给城市应急系统,断指再植的黄金时间仅有数小时,从城郊到专科医院,红绿灯、拥堵、找车位,每一步都可能在吞噬患者的生命希望。国内多地已试点“医疗绿灯”平台,交警、医院、急救车信息共享,一键规划最优路线,即便是网约车也可接入。技术层面不难,难的是把“救命”设为最高优先级,让规则为生命让路,而非让施救者在红灯与死神之间孤军奋战。
蔡师傅的“困惑”是一面镜子,照出制度缝隙,也映出人心温度。交警部门可以认定他全责,但社会不能只会对他说一句“你倒霉”。补齐应急联动的制度短板,将“跟我走”的口头示意纳入合法开道的规范程序,让救助者不必再孤身闯灯,这才是对好人最坚实的呵护。毕竟,我们守护的不只是一次善行,更是下一次危难来临时,那双愿意踩下油门、向陌生人伸出的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