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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拆墙举报自己违建,拆堵违建墙这么难?

 2026/4/19 10:36:55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罗登廉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罗登廉

广西钦州一位70多岁的周女士,用一场近乎荒诞的自我举报,把20年前随手砌起的一堵墙,变成了照见基层治理与人性选择的镜子。

据极目新闻报道,20年前,她和家人为了租户方便,带头在六户共用的屋后空地砌墙圈地,没想到邻居纷纷效仿,最后把自家房子围得水泄不通,连出门的路都没留下。如今年纪大了,想在屋后加装电梯方便上下楼,才发现当年的一时便利,成了如今迈不过去的坎。

自2023年起,周女士多次主动向城管和信访部门举报自己当年的违建行为,希望拆除墙体,以便在屋后加装电梯解决年老上下楼困难的问题。尽管其建筑已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但至今未被拆除。

按道理,违建认定清晰,当事人主动配合,拆除应该顺理成章。可事情偏偏卡在了流程里。当地城管部门说,机构2024年7月才成立,没收到过相关案件材料,让老人再走一遍信访程序,后续将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老人的诉求很简单,只是想拆掉自己砌的墙,给自己一条方便的路,可在层层流转的程序里,这点朴素的愿望迟迟落不了地。

此事最让人唏嘘的,不是违建本身,而是规则在时间和流程里慢慢失效的过程。20年前,大家对公共空间的边界没有概念,觉得占一点空地不算大事,你砌我也砌,最后把公共区域瓜分得一干二净,没人想到这会给后来的生活埋下隐患。

那时候的默许和纵容,让违建慢慢变成既成事实,等到有人想纠正时,才发现牵一发而动全身,邻里关系、历史遗留、部门衔接,所有的问题都缠在一起,解不开也绕不过。

老人自我举报的行为,更像是一种无奈的自我救赎。她不是为了逃避责任,而是想为自己当年的草率买单,也为晚年生活争取一点便利。这种主动认错的勇气,本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契机,却被冰冷的程序挡在门外。

对违法建筑零容忍,这是我们的共识。可当违建者主动要求拆除时,执法环节却出现断层,这比违建本身更值得反思。规则的意义,不在于事后的严厉追责,而在于及时纠正错误,保护普通人的正当需求。

基层治理常常面对这样的难题,老小区的违建、邻里间的占地、历史遗留的空间纠纷,虽然事件不大,却连着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这些问题拖得越久,解决的成本越高,矛盾也越复杂。

老人的墙拆不掉,不只是物理上的阻碍,更是治理效率的短板。机构调整、材料交接、流程衔接,每一个环节的疏漏,都会让群众的诉求在原地打转。

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都是为了便民利民,可如果连一堵明确的违建墙都拆不动,那些更复杂的民生工程该如何推进?

公共空间的维护,靠的不是一时的整治,而是长期的规范和及时的处置。当年没人管的小违建,20年后变成大麻烦,这提醒我们,治理要抓早抓小,不能等问题积重难返才出手。

老人还在为拆墙的事奔波,她要的不是特殊照顾,只是一个公平高效的处理结果。这堵墙困住的,不只是一位老人的出行路,更是基层治理里本应畅通的服务通道。

当规则能及时回应普通人的诉求,当流程能为民生需求让路,这样荒诞又无奈的自我举报,才不会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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