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亿补偿仅到账500万,营商环境不能只靠 “口头承诺
2010年,雨润集团在河南商丘投入巨资建设的天晖公司投产。2019年,因梁园区侯庄社区棚户区改造,厂区部分遇强拆。2022年1月19日,梁园区市政建设局、天晖公司、梁园区长征街道办三方签订了27份补偿协议,总补偿金达1.5亿元,但截至2026年2月,雨润集团仅收到500万元补偿款。对此,区住建局一负责人表示,“这件事领导们都很关注,我们在想办法解决。”(4月26日 《华商报》)
“正在想办法”,素来是企业最为忌惮的答复。它没有明确的到账日期,没有清晰的拨付规划,更没有具体的责任主体,只是一句含糊其辞的口头回应。对于正处在债务重组关键阶段的龙头企业而言,这笔剩余的1.4亿元补偿款,绝非可有可无的额外收益,而是维系经营、渡过难关的关键资金。当前,企业经营承压、债务高企,发展步履维艰,本该按期兑付的补偿款项迟迟不到位,如同悬于半空的馅饼,可望而不可及。
梳理时间线不难发现,从2019年建筑被强拆,到2022年三方签订合法补偿协议,再到2026年大部分补偿资金仍未落实,整个事件跨度长达七年。七年时间,足以让一家企业由盛转衰,也足以完成多轮地方人事调整,唯独协议约定的补偿款项,始终停留在“协商推进”阶段。这种慢作为、缓落实的消极处置方式,比直白的不作为更具隐蔽性,造成的伤害也更为深远。长期模糊的处置态度,让企业在期待与失望之间反复消耗;表面的沟通对接看似积极,实际工作却毫无实质性突破。漫长的等待持续压缩企业现金流,加重债务负担,不断侵蚀企业生存发展的空间。
合法协议已然签订,补偿款项却长期拖欠,协议的法律严肃性何在?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何在?倘若加盖三方公章的正式协议都无法履约落地,企业又该如何相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成果?如何信服“鼓励投资、稳定预期、保障权益”的公开承诺?部分地方在招商引资阶段热情高涨、承诺满满,待企业项目落地投产之后,服务态度便逐步降温。尤其在拆迁补偿、权益保障等涉及财政支出的问题上,屡屡出现拖延敷衍、推诿扯皮的现象。这并非惠企利民的政务服务,反而会不断消耗企业信任,挫伤市场投资信心。
有观点认为,地方财政收支紧张,短期内难以足额支付大额补偿资金。财政运转存在压力可以理解,但绝不能成为无限期拖欠补偿款的借口。若一次性全额拨付存在困难,完全可以制定分期支付方案,明确拨付周期与时间节点,通过政企协商寻求合理可行的解决路径。而“领导高度关注、部门正在统筹”这类笼统答复,本质上是责任缺位的消极拖延,将政府应当依法履行的补偿义务,转嫁为企业的被动等待。
营商环境的建设,不能只聚焦行政审批简化、办事效率提升等表层改革,更要筑牢契约精神这一核心根基。协议绝非一纸空文,地方政府作为公共治理与市场监管的主体,一旦参与民事协议签订,就应当以身作则恪守契约。
招商引资的上半场,比拼的是政策红利与服务温度;营商环境的下半场,考验的是契约精神与履约担当。拖欠的1.4亿元补偿款,拖欠的不仅是企业应得的补偿资金,更是市场主体对地方发展的信任与期待。合法协议不容漠视,政务诚信不容透支。如若放任履约失信现象蔓延,未来,观望的投资者只会止步不前,优质企业也将望而却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