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莫被“渝”“遇”之辩难住
“我和团队决定将我们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你们,你们可以不用改换招牌而放心使用。”据新民晚报报道,“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6月15日发布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就“商标风波”致歉并承诺无偿赠予商标,至此网络舆论发酵的“商标风波”算是告一段落。
从“遇”与“渝”之争,到授人予“渝”,个中缘由、纷纷扰扰,可谓不同人就有不同的看法,如有人认为经营个体户是“假装小白兔”、刻意碰瓷;有人却反驳知名品牌企业欺负弱势群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其实,无论哪一种观点,都指向了一个核心问题,即如何规范商标管理?
规范商标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答题。毫无疑问,一个好的商标,代表了企业和产品的第一印象,是磁吸顾客、凝聚人心的“通行证”。更何况,那些百年老店、民族品牌的商标早已沉淀为一种文化,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背后,凝聚了恪守品质、诚信公平、勤勉智慧的精神取向与价值理念。所以说,规范商标管理、开展良性保护,无疑是构建优质营商环境的题中要义,更为企业家与创业者潜心打拼、创新进取吃下“定心丸”。
从这点来说,授人予“渝”究竟是真善还是“伪善”,必然不能靠主观臆断或感性推测,得由法律法规说了算。有道是,无规矩不成方圆,无准绳不成圭臬。有专家指出,商标法明确“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从这点来说,“小面”只是川渝地区第一种面条品类的统称,“渝”与“遇”字形含义不同,不能仅凭读音判定近似。所见,灯不挑不亮,理不辨不明。是授人予“渝”的善意,还是刻意碰瓷的虚情假意,还得法律与制度给出最公平、最权威的解答。
当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营商环境,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是第一责任人。规范商标管理与保护,既得看到那些大企业、大品牌的责任担当与社会价值,同样也不能忽视善意、勤劳经营的小商户,每一个努力拼搏的奋斗者都值得被“遇见”、被呵护。从这点来说,完善商标保护机制,得以劳动者的名义,净化创业路上的绊脚石,莫让钻空子、玩“文字游戏”的人有可乘之机,补齐短板、填充盲区,真正守护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让法治、文明、公平、正义的市场生态惠及每一个人。
无需授人予“渝”,而需授商标予“制”。“渝”与“遇”之争,核心焦点在于建立健全商标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细化举措,让类似争论不再上演。从本质上来说,市场公平竞争的背景下,从来容不下店大欺人、也容不下投机取巧等行径,唯有秉持初心、崇尚公平、涵养诚信,才能经得起公众的眼睛直视与叩问。故此,法律与制度得将公众期盼与想法上升为规范,成为集体信奉的准绳与标尺,才能丈量出“渝”与“遇”之争的是非对错、真伪曲直。无论如何,优化营商环境不能被“渝”与“遇”之争难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