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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教师为“课时服务人员”,育人责任岂能“去教师化”

 2026/8/13 14:58:52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李靖雯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近日,东莞委托第三方人力公司面向社会招录153名“课时服务人员”,持教师资格证者派驻公办中小学承担常规学科教学,有的可达10万元以上。这一岗位设置迅速引发舆论热议。

看似只是岗位称谓微调,却戳中无数家长与教育从业者的痛点。明明站上讲台承担授课育人的核心工作,为何要剥离“教师”身份、由第三方签订用工合同?这种“去教师化”的师资模式,能否守住公办教育的公益底色、保障从教者权益与学生稳定的教学环境?

刻意剔除“教师”称谓,本质是人为切割教育专业属性,弱化教书育人的神圣性。教师从来不只是上课讲课,法定身份承载师德规范、价值引导、家校共育等多重育人职责。而“课时服务人员”的标签,直接把复杂的育人工作压缩成可计时、可量化的劳务产品。

称谓模糊化,为权益缩水、责任推诿预留操作空间。一旦从源头剥离校内教师身份,相关人员便很难享受教师体系内的配套保障。寒暑假薪酬、常态化教研培训、职称晋升通道、教学相关工伤保障都容易悬空。

学校负责日常课堂管理,第三方人力公司负责签订劳动合同,权责被人为拆分,一旦出现纠纷,极易形成两方互相推诿的真空地带。

学校管教学、第三方管劳动关系的分离模式,极易出现出事互相推诿的责任盲区。学生课堂安全、教学事故发生时,校方和劳务公司极易就主体责任产生拉扯;而从业者遭遇欠薪、工伤等劳动纠纷,往往在校方与第三方之间来回碰壁、维权无门。

依据劳务派遣相关法规,派遣岗位仅限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公办学校常态化全科教学,本就不属于可派遣范畴。

教育从来不止45分钟的课堂授课,备课、作业批改、学生心理疏导、家校沟通等隐性育人工作,很难折算进课时报酬。短期合同、按课时结算的导向,会倒逼从业者优先追求课时数量,弱化长期陪伴式育人。

不少家长也心存顾虑,流动性较强的外包师资,难以形成稳定的教学节奏,直接影响孩子学习的连续性。

教育用工可以多元探索,但劳动者权益、教师专业身份、学校育人主体责任绝不能外包。应对师资缺口的灵活用工值得探索,却不能无边界松绑。要摒弃刻意淡化教师身份的岗位命名,严格限定外包仅用于短期应急补缺,由教育主管部门紧盯薪酬、考核与责任划分,防止外包沦为甩责工具。

教育是公共事业,不是计时劳务买卖,讲台需要稳定、有归属感的教师,才能托举孩子长远成长。教书育人重在心育与长期陪伴,绝非计件式的课时服务。

唯有给讲台之上的执教者匹配应有的尊严与保障,师资方能安心扎根,公办教育才能守住温度,托稳下一代的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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