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办“周边”不该沦为色情“擦边”
近日,央视新闻曝光了潜藏在未成年人群体中的“擦边”手办乱象:在一些线下潮玩店,未成年人可轻易购买到造型露骨、含有性暗示的“擦边”手办。在某些线上视频网站的“会员购”界面,即使用户将个人账号年龄设为17岁及以下,依然能刷到大量打色情擦边球的手办商品。无独有偶,此前上海宝山宣判的一起案件,其中一个主要犯罪事实就是犯罪嫌疑人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未成年人售卖涉黄手办。
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手办”,是玩具还是淫秽物品?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说得很清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报道中,检察机关认定,涉事商家售卖的手办,存在大面积裸露私密部位的情况,且姿势、动作等带有明显的性暗示。
本是承载热爱的手办周边,却被不良商家利用,沦为窝藏软色情的“特洛伊木马”,实属不该。更严重的是,和人们印象中露骨直白的色情内容相比,手办这类打着“动漫周边”“潮流玩具”旗号的商品,很多时候常披着合法文创产品的外衣——这,也色情“擦边”类手办的隐蔽性更强、销售量更大、影响力更恶劣。
回看报道,有个问题浮现出来:为什么“未成年人+‘擦边’手办+淫秽物品”三个关键词,牵动许多人的心?这是因为,未成年人的身心正处在发育阶段,价值观尚未成形。许多时候,他们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和抵御能力较弱,容易被此类软色情内容误导或带偏。而“擦边”手办的危害恰恰在于,它可能会潜移默化影响未成年人的性别边界、审美取向等认知,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从生产端,到销售端,再到消费端,一个个“擦边”手办能顺利送到未成年人手中,暴露出的,是一整个链条的问题。
从生产端而言,是明知故犯还是无心之过,这需要相关部门来厘清,如果是纯粹以牟利为目的,生产大量专打色情“擦边”的手办,那自然要受到法律惩处。
从销售端而言,一些商家为规避监管,竟公然玩起了“暗语”游戏,有的用拼音缩写、局部特写图作为商品封面,有的在商品详情页面只露出手办人物的脸部特写,有的用拼音代号为商品命名……种种掩耳盗铃的做法,不仅暴露出其心虚,更坐实了其明知故犯的猜测。
从消费端看,平台的算法推送规则难辞其咎。目前,大多数平台会基于用户浏览记录,生成偏好标签,持续推送相关产品。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用户看、平台推,推送越多、尺度越大”的路径依赖,让“擦边”手办掺杂进了未成年人的消费圈。
乱象已经形成,整顿势在必行,亟需多方协同。平台应承担起主体责任,在强化内容审核、优化算法机制上把好关,建立覆盖商品发布、展示、推荐的全链条审核机制,尤其对未成年人用户关注较多的内容和商品推送,需要设置更严格的过滤规则。尤其是,要畅通举报渠道,推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监督,形成共治合力。
作为负有监管职责的家长,如果发现孩子有“擦边”手办相关的浏览记录,最好不要简单粗暴批评,可以及时与孩子进行沟通、阐明利害。若发现孩子已购买相关产品,可以及时固定好相关的电子凭证,待报警后作为证据移交给司法机关。
作为链条的上游,生产端也不该沉默。相关行业协会应尽快制定手办类产品的内容标准和伦理规范,明确“周边”与“擦边”的边界。同时,加强对行业企业的呼吁与监督,发现相关苗头可以积极向主管部门反映。
手办没什么错,但它绝不该以色情“擦边”的形态,走到未成年群体中去。法律震慑、平台监管、行业规范、社会监督,这些都不是目的,而是应对色情“擦边”手办的手段,为的是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软色情黑手,真正让手办周边回归日常、回归热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