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伤人潜逃还一路晋升,问题出在哪?
据新京报报道,河北省曲阳县原乡干部吕登第持刀伤人后潜逃15年。在此期间,身为网上追逃人员的他,不仅照常领取了140余万元财政工资,还一路“带病晋升”至正科级。案件曝光后,吕登第获刑七年,多名历任乡干部被诫勉、警告。嫌疑人被依法定罪、相关人员被追责,处理速度值得肯定;但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绝不能随着一纸问责通报就此画上句号。
公职人员触犯刑事犯罪、被上网追逃,按照制度本应及时启动人事异动,停发薪酬待遇,依规开展后续处置。可现实当中,当事人长期不在岗、行踪不明,工资却照常拨付,职级晋升流程依旧走完。时间跨度长达十五年,历经多轮班子更替,层层审核关口却接连失守。客观来看,干部轮岗交替,会增加信息接续的难度,但这不能成为制度空转的借口。考勤考核、工资核发、职级晋升,每一道环节都设有相应程序,每一道程序都应当承担把关责任。当多重制度设计集体失效,就不能简单把问题归为个别人员疏忽,更要反思制度执行层面的松弛。
值得警惕一种治理倾向:出现问题之后,把重点放在对人的问责处理,却忽略对事的复盘整改。处理一批责任人,容易交出看得见的答卷;梳理流程漏洞、补齐机制短板,往往耗时费力,不容易形成显性成果。倘若问责止于处分,不去深挖链条为什么失效,不去补齐制度的薄弱环节,今天堵住这一处漏洞,明天其他地方还可能出现相似风险。处分是惩戒过往的手段,整改才是面向未来的防线,二者不能偏废。
复盘案件,要看见多重管理风险交织在一起。一方面是人事管理的动态监管缺位,对涉刑事案、长期失联脱岗的干部,缺少及时的信息同步、人事处置;另一方面是财政工资发放与人员现实状态脱节,工资核发只对照名册档案,没有和在岗履职状态做动态核验;再者职级晋升考察流于形式,考察环节没有核实干部实际在岗现实状况,让一名在逃人员完成职级晋升。多个环节环环失守,才酿成匪夷所思的结果。
当然,补齐漏洞不能搞简单的“一刀切”。基层乡镇事务繁杂,人员信息流转存在现实难度。要立足基层实际完善机制,健全公检法与组织人事部门信息互通渠道,把涉案、在逃、失联人员信息及时推送至人事管理端口;完善长期脱岗人员常态化排查机制,厘清旷工失联后的人事处置流程;推动工资发放和人员履职状态联动核验,从源头防范“人不在岗,待遇照常”的现象。
问责的本意,是倒逼制度严起来。惩戒相关责任人只是治理的第一步,真正的落脚点,是把案件暴露的问题转化为制度完善的契机。只有跳出“处理人即结案”的思维惯性,把个案教训转化为制度约束,织密基层人事管理的制度篱笆,才能守护公职队伍管理的严肃性,维护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