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倍滤镜食品”滤掉了营销诚信
唐山客
图片中饮料杯里堆满色泽诱人的水果,拿到手却是大半杯冰块;图片中奶茶上面有一层高高的奶盖,拿到手却“矮了半头”……眼下,众多网红餐饮都在忙着拼“颜值”,然而餐饮实物与宣传图片严重不符的情况,却一直是消费者吐槽的焦点。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记者走访北京多家茶饮、餐饮门店发现,用“精修图”揽客屡见不鲜,部分“照骗”商家不但货不对板,还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3月13日《北京青年报》)
“卖家秀”与“买家秀”的信息落差现象,在网红餐饮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让很多消费者乘兴而买,败兴而食。一些餐饮商家用“高倍”滤镜对餐饮的宣传图片进行深度精修,甚至直接购买成套的专用营销“照骗”,营造出色香味俱全的假象,忽悠消费者下单,而餐饮实物比之宣传图片则存在色泽差、相关原料减少或消失、主菜变配菜、配菜变主菜、包装不符等问题,与消费者的期待大相径庭,拉低了他们的消费体验。
商家的宣传图片不是形式上的幌子,不是可以随意精修的艺术照、娱乐照,而是广告营销的关键要素,应该与商品或服务的实质紧密相连,必须具备全面、真实、准确的事实底色。《广告法》明确: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一些网红餐饮商家在拼“颜值”环节发力过猛,导致精修图片与餐饮实物严重不符,构成了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比之如实宣传的商家,有高倍滤镜加持的“照骗”商家往往能够获得更高的关注度,获得更多流量和交易机会。如此,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其他守法宣传商家的权益。
有些商家耍小聪明,以为在宣传图片上标注了“图片仅供参考”“请以实物为准”等字样,就可以割裂照片与实物的关联,就可以免除照片失真的法律责任。显然,商家打错了如意算盘。只要商家的宣传图片背离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对消费者形成了误导,商家就构成虚假宣传,也踩踏了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去年,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因外卖实物与宣传照片不符而引发的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商家的“照骗”行为还被定性为欺诈,商家被判赔偿消费者500元。
“高倍滤镜食品”滤掉了营销诚信,滤掉了消费者权益,也滤掉了行业的后续发展动能。 “颜值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诚信经济,不能无底线、无边界。相关部门及平台应该进一步完善营销宣传规则,加强对商家的合规指导,拉出修图负面清单,明确禁止的情形,划清法律底线,并可赋予“买家秀”更高的展示权重,让消费者的实拍图片成为商家营销监督的一部分,通过“买家秀”“卖家秀”对比对商家进行倒逼。
此外,有关部门应高效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加强对商家营销宣传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对“照骗”商家的长效常态治理机制,该处罚处罚,该责改责改,该曝光曝光。消费者也应增强对“照骗”问题的较真意识,通过晒实图、打差评、投诉举报、起诉等方式保持监督压力。
说到底,只有让营销图片对准“法治焦距”,让消费者“所见即所得”,让诚信经营重回商业价值的核心,才能构建健康有序的营销生态,才能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才能实现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