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打挂面”非“手打”,今麦郎的商标戏法该收场了
“手打挂面,好像妈妈的手打面。”消费者满心以为买到了手工制作的劲道面条,却被告知,“手打”只是注册商标,与手工工艺无关。
据南京零距离报道,南京消费者陈先生购买今麦郎“手打挂面”后质疑其宣传,今麦郎工作人员回应:“挂面是工业品,车间流水线生产,‘手打’只是名称。”
包装上硕大的“手打挂面”四字,右上角藏着一枚针尖大小的®标,旁边那句“好像妈妈的手打面”,字字都在撩拨人们对传统手工面的温情记忆。
可到了流水线上,这一切不过是精心编排的商标戏法。将“手打”二字抢注为商标,再理直气壮地告知消费者“这只是名称,与工艺无关”。这套戏法,玩的是面团,更是规则的擦边球。
细看这出戏法,其手法并不新鲜。今麦郎早在2004年至2023年间,陆续注册了多个“手打”字样商标,布局多年。
然而,“手打”一词在汉语语境中,始终指向“手工捶打”制作工艺,具有明确的工艺描述属性。将一个通用描述词据为己有,再与“好像妈妈的手打面”等宣传语捆绑使用,很难不让人怀疑其制造认知歧义的意图。
消费者在超市货架前,谁会先寻找那个微小的®符号,再琢磨“原来这只是个名称”?
今麦郎的回应,不过是“心机商标”戏法的老套路。白象将“多半”注册为商标,“多半袋面”赫然在目,消费者以为分量更足,实则“多半”仅是一个名字;潘婷的“三分钟奇迹”,以小字标注“注册商标”,消费者以为是功效,商家却称只是商标。
企业玩的都是同一套把戏,将具有描述性、暗示性甚至欺骗性的词汇注册为商标,再将其置于产品包装最显眼处,让消费者自动“脑补”出卖点。一旦被质疑,便祭出“注册商标”的护身符。
其实,这并非今麦郎首次因“手打”陷入纠纷。据中国消费者报2018年报道,消费者徐纲购买今麦郎“手打面”系列产品,因质疑其非手工制作而起诉,法院最终认定产品标签标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判令商家“退一赔十”,赔偿1.1万余元。
同一个“手打”,同一种套路,同一类纠纷。这些年里,今麦郎的法务部门是否从未翻看过当年的案卷?还是说,赔偿金早已被计入“营销成本”,只要收益大于风险,这套戏法便继续上演?
法律层面并不模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也要求,食品标识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注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
然而现实中,商标申请量巨大,审核存在主观判断差异,部分申请人更通过拆分商标等方式有意规避审查。法律条文虽是刚性的,但审查环节难免有弹性;企业的“创意”层出不穷,监管的筛子自然会有漏网之鱼。
漏洞存在,但好在补漏的行动已经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发布《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要重点治理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广告宣传用语等搭配使用,导致公众对商品品质、产地、工艺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行为。
正在修订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也将从审查源头、使用监管和处罚力度三方面收紧,大幅压缩这类“心机商标”的生存空间。这意味着,那些靠文字游戏糊弄消费者的商标戏法,舞台正在被拆除。
戏法再精,终有拆穿之日;套路再深,难敌人心一杆秤。
今麦郎或许会辩称,商标已经注册,®标也已标注,一切合规合法。但合法不等于合情,合规不等于合理。当一家企业需要靠钻语义空子、打认知差来进行销售时,消费者用脚投票的那一天不会太远。
面条是要入口的,而人心这杆秤,比任何商标都精准。今麦郎的这套商标戏法,该收场了。
来源:红网 绵一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