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休完产假公司关门,赔偿岂能“无门”
4月7日,上海的汤女士刚休完产假,准备于4月3日回公司上班。谁料,其入职的篮球赛事品牌“路人王”的运营公司“关门歇业”。她联系公司人事,对方称公司的人都离职了。二人的聊天记录截屏显示,汤女士问“我们怎么谈赔偿呢”,对方称“大家都没赔偿”,汤女士表示自己没办法接受自愿解除合同。(4月8日 大象新闻)
公司人事一句“大家都没赔偿”,看似是“法不责众”的敷衍,实则是对法律规定的漠视和对员工合法权益的公然侵犯,根本无法成为拒绝汤女士索赔的合理理由。从权利属性来看,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是法律赋予的独立权利,每个员工的维权选择相互独立、互不影响,其他员工放弃索赔,不等于汤女士也必须放弃,更不能成为公司免除赔偿义务的“挡箭牌”。
公司关门,老板玩起“隐身”,员工索赔面临一定困难。老板避而不见,本身就是想赖账;向老板索赔,有的员工根本不知道老板的家庭住址,一旦在单位找不到老板,打老板电话又不接,员工如何与其面谈?
走官方途径维权,对于员工来说,往往是一场耗时耗力的持久战。劳动调解、仲裁乃至诉讼,环环相扣,流程冗长,对本已失业的员工而言,是巨大的精力消耗。更棘手的是,在老板 “隐身”失联的情况下,员工即便胜诉,后续的强制执行也可能举步维艰。现实中,不乏员工几经周折拿到胜诉裁决,却面临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老板人去楼空的困境,最终陷入“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尴尬局面。据报道,小张申请劳动仲裁索要经济补偿金,经调解,公司承诺分4期支付补偿金,每3个月支付一笔,但支付了一笔就联系不上了,于是小张申请了强制执行。可见,即便有相关部门介入,老板依然可以失信,拒绝赔偿。
相关部门监管乏力,跑路老板拒绝赔偿的胆量更大。按理说,相关部门知晓老板违法解约,拒绝赔偿员工之事后,应该依法对老板实施行政处罚,为索赔员工提供法律支持。可是,从新闻报道看,相关部门未对老板实施行政处罚,只是告诉员工开展劳动调解的方式。可见,其在履职监管时,还需要加大力度。
经济赔偿涉及员工切身利益,是我国企业良好用工环境的表现之一,员工索赔不能“无门”。企业员工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在官方维权途径中,优先选择法庭诉讼,这能够避免仲裁结果无法执行的弊端;个体力量很渺小,索赔员工不能单打独斗,要抱团索赔,显示强大维权力量,才能获取更大胜算。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关门歇业、拒绝赔偿员工的老板,不仅要解决赔偿纠纷,还要依法追究老板的行政责任,给予严厉经济处罚。只有付出惨痛代价,其才能收敛赖账行为。
来源:红网 许卫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