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盖沉陷,别等市民画圈才“立行立改”
据羊城晚报消息,广东汕头市民赵先生为警示沉陷井盖,自费在路面隐患井盖周边涂刷白圈,却被城管约谈并要求清除标记。事件发酵后,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应称,目前已立行立改,采取措施落实整改。9月19日上午,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邀请赵先生担任城市管理监督员。
当普通人守护公共安全的善意,要依靠自发涂画标记来落地,我们不禁发问:城市治理究竟该如何平衡规则刚性与民生温度,怎样才能避免群众只能用“自救”的方式,补上公共安全的漏洞?
从法规条文看,清除路面白圈具备制度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禁止在市政设施涂写刻画,市民私自刷漆会污损市政路面,增加后续道路清理的人力与物力成本。城管责令当事人清除标记,本质是依法履行市容管理职责,不能因事件背后的善意,就全盘否定执法行为。民间标记没有统一规范,在复杂路况下甚至可能误导车辆、行人,带来新的交通安全风险。
但合规执法,不能遮蔽公共安全的核心诉求。此次事件引发舆论热议,关键并不在于城管依法要求清除路面标记,而在于职能部门对市容瑕疵反应迅速,却对长期存在的井盖沉陷隐患视而不见、处置迟缓。面对多处超标下沉的危险井盖,正规巡查、上报整改机制长期缺位,问题悬而未决,最终迫使市民无奈出手、自行画圈警示。由此可见,市民自发标记隐患的举动,并非多余之举,而是官方治理滞后的民间无奈补位。
一次事件的峰回路转,何尝不是法理向民生情理做出适度倾斜?从最初约谈市民、要求清除路面标记,到局长当面致谢并聘任市民为城市管理监督员。面对市民善意行为,相关部门没有机械追责、苛责群众,而是正视自身市政管养的短板,主动承认治理疏漏、肯定市民守护公共安全的初心,及时完成执法姿态与治理理念的纠偏。
白圈之下,城市治理要兼顾规则温度与安全底线。好的城市治理,应让规则守护善意,而非消耗善意。治理者既要引导群众通过12345、随手拍等合规渠道反映隐患,也要督促职能部门加快隐患处置效率。有效搭建起顺畅有效的诉求响应机制,市民的热心与善意才能真正落地,融入城市精细化治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