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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要员工分摊上千万元损失:管理不善随便找人“背锅”要不

 2025/1/9 9:01:19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王文翰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王文翰(防灾科技学院)

近日,北京某超市因大量装货用的木制托盘丢失,竟要求全体员工分摊上千万元损失,此事件引发轩然大波。在企业资产流失问题频发的当下,员工屡屡被推到风口浪尖“背锅”,这一现象亟待纠正,企业当务之急是探寻有效的管理之策。(1月7日 《法制日报》)

员工在这类事件中实属无辜。就拿此次超市事件来说,理货员按正常职责工作,对托盘的保管和防盗并非其核心任务。企业在长达近10年时间里,未能建立有效盘点、监管及防盗机制,却在损失出现后将责任随意分摊给员工,这显然不合理。在其他行业也不乏类似情况,如药店员工被要求平摊药品丢失或过期损失,物流公司员工需承担货物丢失损坏费用等。这些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着各自既定的岗位职责,对于企业资产的大规模流失往往缺乏直接且关键的影响因素,不应成为企业管理不善的牺牲品。

因此,若员工的行为与公司的损失之间无因果关系,那么企业管理不善则为资产流失的根源。以重庆某舞蹈公司遭遇电信诈骗损失840余万元为例,虽法院判决涉事员工承担10%损失,但根源在于公司管理存在疏漏,让诈骗分子有机可乘。同样,在资产保管方面,若企业仓储管理混乱,货物进出库登记不明,安保措施形同虚设,自然容易出现资产丢失情况。从流程规范上看,若物流环节缺乏严谨的交接程序,搬运过程随意,就会增加资产受损或丢失风险。企业唯有正视自身管理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堵住资产流失漏洞。

同时,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必须有法可依,不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法律层面来看,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一法律条款为企业制定内部制度划定了清晰的程序边界,其目的就是确保劳动者在制度制定过程中有充分的参与权和表达权,防止企业单方面强加不合理要求。

以文中提到的超市事件为例,如果超市在面临托盘丢失问题时,企图通过内部规定强制员工分摊损失,那么这种规定首先在程序上就可能存在违法风险。超市在制定此类涉及员工经济利益的规则时,理应遵循法定程序,召集员工代表进行讨论协商。但显然超市仅进行口头传达且限时要求员工赔偿,完全忽视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和法定程序。

企业完善管理是保障资产安全、维护员工权益的关键之举,需从多方面综合施策。在制度建设方面,应制定全面细致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及岗位在资产保管、流转中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杜绝推诿。如制造业企业应明确原材料采购入库、车间领用、成品产出及销售出库等环节责任人与操作规范,使资产流转有章可循。同时,制度制定需遵循合法、合理及民主程序,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内容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并向员工公示,确保员工的知情权与参与权,避免制度成为损害员工权益的工具。

企业资产流失不应让员工无辜受牵连,企业管理者必须转变思维,将精力聚焦于管理提升。通过构建完善管理体系、强化安保技术支撑、深化员工培训教育等举措,筑牢资产保护防线,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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