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给“标准前充电宝”设置一个退市过渡期
唐山客
自8月15日起,国家认监委制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实施,该新规明确了正规上市的充电宝必须取得CCC(以下简称3C)强制认证。据《工人日报》报道,新规实施已近两个月,记者走访多地商圈、街道、车站等场所,租借多个品牌的共享充电宝发现,大多数共享充电宝都有3C标识,但也有少部分共享充电宝没有3C标识,却仍在市面上流通。
这些仍在流通的无3C标识充电宝,大多是认证新规实施前生产的“标准前产品”。它们就像隐藏在公共场所的“安全盲区”,随时可能威胁消费者安全。今年以来,充电宝在飞机上起火冒烟的事故时有发生,民航局也已明令禁止无3C标识充电宝登机。
3C认证不是简单的产品标签,而是安全保障的合格证。它意味着产品通过了严格的安全测试,具备过充保护、短路防护等基本安全功能。消费者使用无3C认证标识的充电宝,不仅可能损坏手机等设备,更可能面临起火、爆炸等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风险。
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3C认证的充电宝就不得出厂、销售;今年8月15日实施的新规更是进一步强化了充电宝认证要求。但揆诸市场,一些“标准前充电宝”仍然在流通使用中。
究其原因,共享充电宝企业面临现实的经营压力。全面更换旧设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部分充电速度较慢的旧产品反而可能因为延长租用时间而带来更多收益。这种经济利益考量,让一些企业在设备更新上慢了几拍。
但是,企业不能只算经济账,还要算安全账。出租没有3C认证标识的充电宝,给消费者权益埋下了隐患。企业提供无3C认证标识充电宝,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甚至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权。对此,需要采取务实而有效的解决办法。给“标准前充电宝”设置一个退市过渡期具有可行性,不妨一试。这个过渡期既要考虑市场实际情况,又要确保最终消除安全隐患。
在过渡期内,监管不能松懈。市场监管部门应该把充电宝的3C认证标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划清监管红线。要严查线上线下市场,坚决端掉生产无3C认证充电宝的黑工厂、黑作坊,阻断无3C认证充电宝的销售流通渠道。同时要加强消费者教育,让消费者认识到无认证产品的危害,自觉抵制使用。
过渡期不能过长,建议以半年到一年为宜。时间太短,企业来不及更换设备;时间太长,又会延缓安全隐患的消除。在这个期限内,企业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制定明确的旧产品淘汰计划,建立更新换代的时间表,逐步用符合新规的产品替换旧设备。
对共享充电宝企业来说,虽然短期内需要投入更换成本,但从长远看是值得的。使用安全可靠的产品能够赢得消费者信任,避免安全事故带来的更大损失。而且,新型充电宝充电效率更高,能提升企业竞争力。
消费者也要增强安全意识。在租用共享充电宝时,要养成查看3C标识的习惯。消费者的选择会形成市场压力,促使企业加快更新换代。
给“标准前充电宝”设置一个退市过渡期,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治理智慧,既考虑了市场现实,又表明了消除隐患的决心。通过设定明确时间表、强化过渡期监管、压实企业责任,一定能稳步有序地完成充电宝产品的安全升级。
给“标准前充电宝”一个合理的退市安排,给消费者一个安全放心的使用环境,需要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需要企业的诚信经营,也需要消费者的理性选择。只有各方凝聚共识,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消除充电宝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