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打白条”被法院判还,旧账为何能拖十余年
村委会在酒楼“打白条”赊欠餐费,先后形成三笔欠款凭证,最早一张欠条可追溯至2014年。因村委会长期未结清款项,酒楼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村委会支付拖欠的餐费。但村委会却辩称欠款不属于集体债务,且案件已超过诉讼时效。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湖北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村委会向酒楼支付餐饮费59383元。
判决书里有一句话耐人寻味:村委会承担清偿责任后,如认为涉案款项系原村干部个人违规消费或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可依法向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偿。这句话厘清了“集体对外担责”与“个人违规追偿”的边界,却绕不开一个更沉重的追问:那些被拖欠多年的小本经营者,等得起吗?十余年的旧账,一纸判决能否真正兑现,仍是未知数。
这并非孤例。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奎勒河镇,徐瑞梅的遭遇像是这起案件的“加长版”。据民生周刊报道,1998年起,徐瑞梅经营“宗芳饭店”,十多个村子加上部分单位累计欠下25万余元饭费。2020年,她起诉欠款最少的北方村胜诉,判决在当时却未被执行。期间,村支书甚至托人“砍价”,想用5000元一次性了结8823元的债务。她的原话是:“一笔笔陈年旧账拖垮了我们两代人”。2025年8月,民生周刊的舆论监督报道刊发后,当地连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清欠事宜,才推动问题整改。
两案时间跨度不同,却指向同一种困局:小本经营者被公家欠款拖入漫长消耗,赢了官司也未必拿回钱。
事实上,制度并非没有规定。村级组织需严格执行“零接待”政策,确需接待须严格审批、一事一结。但在一些基层,经办、审批、监督往往集于同一批人,财务公开和公务消费审计长期空转。“新官不理旧账”因此有了生存空间:换一任领导,欠款就多一层推诿;去要账,得到的多是“再研究”“没钱”。即便进入司法程序,执行难又让判决悬空。
近年来,积极的变化也正在发生。针对基层拖欠账款、“新官不理旧账”等乱象,各地持续出台整治政策,监管制度和约束机制不断收紧,基层随意赊账、无故拖欠小微商户款项的乱象得到遏制。但鄂城区人民法院公布的这起案例提醒我们,存量欠款仍在消化,旧账不会自动消失。
更深层的问题,不在个别村干部的失信,而在基层公权力运行与市场交易规则之间的错位。基层自治组织、执法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既掌握管理、审批、执法等实际权力,又作为消费方进入市场;小微经营者则在证照、检查、经营环境等方面对其具有高度依赖。当权力监督不足、财务约束软化,公对私的赊欠就容易被拖延、打折甚至悬空。
债权人并非没有法律救济,而是在“赢了官司未必拿得到钱”“得罪公家可能影响后续经营”的预期下,往往选择忍耐、妥协或退出。这种权利救济上的结构性弱势,使白条得以跨任期、跨年度延续。它表面是财务问题、作风问题,实质是基层权力运行失范在债务关系中的投射。
因此,治理存量白条,不能只靠债权人一个个打官司、找媒体曝光。要在制度上约束基层权力,切断管理权与消费权之间的不当关联,让小微经营者不必因经营依赖而不敢维权。每一张被兑现的白条,都是一笔迟到的公平;而每一张不敢去要的白条背后,都是一个需要被制度保护的市场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