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学生收取1200元企业微信费,别拿“自愿”当乱收费的挡
近日,成都外国语学院向学生收取每人1200元“企业微信费”的事件引发热议。据网友反映,学校使用企业微信进行教学管理、家校沟通,其基本功能本就免费,认为该收费不合理,呼吁停止。另有网友晒出收据,显示该费用标注为“企业微信高级功能费”。对此,校方回应称“该费用收取遵循自愿原则,可交也可不交”。高校以“自愿”回应收费争议,无法掩盖收费合理性存疑的问题。学生及家长有权知晓具体收费内容,收费理应公开透明,别拿“自愿”当挡箭牌行乱收费之实,令人寒心。
所谓“自愿”,实则可能构成一种软性强制。在学生与学校的力量对比中,双方地位并不对等。若学校将收费项目与“入学报到”“在线缴费”等基础功能绑定,无形中就会构成一种隐性压力。学生并非在“缴与不缴”之间自由选择,而是在“缴费以确保正常校园生活”与“不缴费可能面临未知风险”之间被迫权衡。如此,即便学生对收费存疑,也会因担忧“影响上课进度”“无法正常毕业”而妥协。这种“自愿”背后,实则是学生面对校方权力时的无奈选择,而非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决定。
更核心的问题在于收费依据的缺失。企业微信作为基础办公沟通软件,其常规功能对教育机构免费开放。学校若因特殊需求启用付费高级功能,其成本应如何分摊?是将其纳入办学成本,还是转嫁给学生?若选择后者,则必须提供清晰的成本核算依据与收费政策公示,而非简单以“高级功能费”为由含糊收费。1200元/人的标准如何制定?提供了哪些增值服务?这些关键信息均未公开,收费的合理性与透明度存疑。
再者,民办高校虽有一定的收费自主权,但自主权不等于“随意定价权”,尤其是与教学管理直接相关的工具性收费,更需守住“合理、透明”的底线。企业微信作为校方选择的管理工具,其成本分摊本应纳入学校运营考量,而非简单以“高级功能”名义转嫁给学生。即便确有额外服务需收费,也应通过公开听证、明细公示等方式,让收费过程置于学生与公众的监督之下,而非让学生拿着含糊的“收据”陷入困惑。
还需引起警惕的是监管层面的“滞后性”。值得注意的是,有网友曾在“问政四川”平台上反馈过该问题,相关部门此前已督促学校自查整改,要求规范收费行为,却未公开后续整改结果,甚至连相关回复都“查不到”。这种“督促后无下文”的处理方式,不仅无法缓解学生的焦虑,更是变相纵容不规范收费现象的存在。监管部门不应停留在“校方自查”的被动层面,而应主动介入调查,明确校方收费是否合规、“高级功能”是否必要,并将调查结果与整改要求公开,真正发挥监管的约束作用。
教育之道,诚信为本。学校若在收费问题上玩弄文字游戏、利用信息不对称谋利,最终损耗的将是教育的公信力。教育收费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必须坚持“非必要不收费”与“阳光收费”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擦边球”收费。期待有关部门能以此为契机,彻查事件真相,给学生和社会一个明确交代,更要从制度上筑牢防火墙,让“自愿”不再成为乱收费的挡箭牌。
来源:红网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