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饭碗”的本质是责任碗
董乔楠
近日,湖南永州公务员唐某因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被依法辞退的公告引发热议。
当《永州日报》刊发的辞退通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公之于众时,这起看似常规的辞退事件,实则清晰传递出公职人员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的鲜明导向,更在全社会层面完成了一次深刻的职业认知纠偏。
这一处理结果的核心底气源于法律的刚性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即可予以辞退,这为此次处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当地组织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即便无法联系到当事人仍通过公告送达保障其申诉权利,既彰显了“法无例外”的原则性,也体现了“程序正当”的严谨性。这种依法依规的处置方式,打破了一些人心中“公务员身份是护身符”的错误认知,印证了在纪律规矩面前,所有公职人员一律平等。
热议背后,公众更关注的是公务员“铁饭碗”观念的重塑。长期以来,“旱涝保收”“能进不能出”的刻板印象广为流传,甚至让少数公职人员滋生了懈怠心理。此次该公务员因旷工丢岗的案例,用实际结果证明“铁饭碗”的真正内核是“责任碗”——职业保障的前提是履职尽责,身份荣誉的基础是担当作为。正如相关评论所指出的,公务员岗位的价值在于为公众服务,而非个人躺平的资本。千军万马竞争的编制,承载的是民众的信任,绝非可以随意闲置的特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件也展现了制度执行中的理性温度。公告明确赋予当事人30日内申请复核或申诉的权利,这种“依规处置+权利保障”的组合,既避免了纪律执行的简单化,也为特殊情况预留了救济渠道。当地部门在无法联系当事人时,仍严格履行公告程序并表示“已尽到职责”,这种处理方式实现了刚性纪律与程序正义的有机统一,体现了现代治理中“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要求。
更深层次看,这起事件是公务员队伍“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生态构建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公务员辞退规定》不断细化完善,公职人员管理的退出机制不断健全。及时清退旷工懈怠等不称职人员,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有效保护,更是对在岗尽责者的正向激励,最终将提升整个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效能。
公务员被辞退的案例是一面镜子,照见的是职业纪律的底线,更映出公职人员的初心使命。对于公职人员而言,这起事件是一次深刻的纪律警示:岗位的稳定性源于对责任的坚守,职业的尊严来自对规矩的敬畏。对于社会公众而言,这则公告消解了对“铁饭碗”的误解,让人们看到公职人员队伍管理的规范化进程。
当“旷工丢岗”成为共识,当“依规处置”成为常态,公务员队伍必将更加精干高效,政府公信力也将在每一次规范履职中不断增强。这或许就是这则辞退公告超越事件本身的深层意义,在法治轨道上,让公职岗位回归服务本质,让职业荣誉匹配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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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董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