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招条件倒置,就业公平不能“悬空”
刘海军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2025年河南驻马店市事业单位联考招聘中,一岗位对专科生不限专业,对本硕毕业生却设置严格的专业限制,引发质疑。10月23日,新蔡县招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招聘条件系领导审定,是按岗位需要设置,并非为特定人员量身定制。这一回应未能平息质疑,反而引发更深入的讨论。(10月24日 极目新闻)
通常情况下,学历越高,专业训练越系统,就业选择面理应更广。然而,该招聘条件完全颠倒了这一逻辑:专科生可不受专业限制报考,本科生限定于10类专业,研究生更被限制在4大学科门类。这种“学历越高,限制越多”的做法,与常规招聘背道而驰。
招商服务中心的工作性质多为综合性事务,若确实需要特定专业知识,理应对所有学历应聘者统一要求。同一岗位针对不同学历设置截然不同的专业门槛,其内在逻辑令人费解。
面对舆论质疑,相关单位回应显得苍白无力。“领导定的”这一说法,不仅无助于化解信任危机,反而增添更多疑虑。公共部门招聘应基于客观、公正、透明的标准,而非个人意志。有关部门虽解释“按照岗位需要设置”,却未能阐明差异化要求的合理性。这种欠缺充分解释的回应行为,无异于抱薪救火。
事业单位岗位作为公共资源,其招聘公平性直接关系社会流动性和制度公信力。当招聘条件出现明显反常时,难免引发“量身定制”的联想。招聘条件的设定,本质是人才筛选机制的具体体现,核心在于实现人岗匹配,而非排除潜在竞争者。当专科生“不拘一格”,而本硕生面临重重限制时,这种筛选机制已偏离“选贤任能”的正常轨道。
招聘争议背后,折射出公众对程序正义的深切渴望。就业公平不仅体现于结果,更应贯穿从条件设置到录用的全过程。经得起推敲的招聘程序,必须能够清晰解释每个条件与岗位需求的关联性。缺乏这种透明度,即使事实上不存在暗箱操作,也难逃公众质疑。
对社会公众而言,招聘过程的公开透明与结果的公平公正同等重要。在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程序规范性往往成为评判招聘公平性的关键依据。唯有将招聘条件设置的原委说明清楚,才能重建公众信任,让事业单位招聘回归“选贤任能”的本质。
招聘公告的专业要求可以“领导定”,但社会公平的标尺绝不能由个别人随意拿捏。当“领导定的”成为唯一解释,当“岗位需要”经不起推敲,公共机构的公信力便在一点点流失。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公平是最美的阳光。唯有将招聘全过程置于阳光下,才能让每位求职者无论学历高低,都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