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浮宫劫案后平台现“9999万正品”,幽默的边界应止于法
王志高
近日,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遭遇盗抢,多件珍贵藏品失窃。案件正在调查中,被盗珠宝仍下落不明。
据《法治日报》报道,10月22日,国内二手交易平台迅速出现疑似“失窃珠宝”售卖的信息,有多个“卢浮宫博物馆被盗珠宝”售卖链接,标价从99万元到9999万元不等,商品文案充斥“95新、保存完好,低价急出”“卢浮宫珍宝,昨天刚从巴黎到手,价高者得”等表述,部分甚至配上作案图片,刻意关联劫案话题。
在“抽象”“幽默”的网络亚文化包装下,售卖“卢浮宫珍宝”看似是无伤大雅的玩笑,实则是游走在法律红线边缘的危险游戏。商品描述中“昨天刚从巴黎到手”“价高者得”等刻意关联劫案的表述,已然超出普通玩笑的范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谎报警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制裁。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不应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色”,键盘上的每一次敲击都应在法律框架内回响,这正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
这场闹剧暴露出部分网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当“有点烫手”成为调侃犯罪的俏皮话,当人类文明瑰宝沦为博眼球的网络谈资,我们不得不警惕娱乐至死时代的价值迷失。法国思想家鲍德里亚曾警示,在符号消费盛行的时代,真实与表象的界限正在消弭。卖家精心构建的“赃物叙事”,买家心照不宣的“幽默互动”,共同演绎着一场超现实的荒诞剧——在这里,千年文明遗产被简化为获取流量的工具,法律底线在戏谑中变得模糊不清。
平台监管的滞后与选择性失明同样值得警醒。在算法能够精准推送商品的今天,平台对“卢浮宫被盗珠宝”这类明显异常的交易信息却反应迟缓,这种技术能力的“选择性失灵”暴露了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失衡。从网络安全法到电子商务法,均已明确平台对违法信息的监测处置责任。法律不允许平台既享受流量红利,又逃避监管之责。“谁受益,谁担责”在数字时代依然振聋发聩。
更深层而言,这场“卢浮宫赝品拍卖会”是注意力经济下的典型症候。在流量的驱动下,部分网民为了片刻的网络热度不惜铤而走险,将法律底线视为可随意穿越的虚拟边界。这种行为模式恰如温水煮蛙,正在悄然侵蚀社会的价值判断力。当一切都可以被解构、被娱乐,当严肃与轻浮的界限消失,最终受损的是整个社会的道德根基和法律意识。
法律的本质从来不是束缚创造的枷锁,而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我国不断完善网络法律法规,正是为了在数字时代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每个网民都应当意识到,网络行为与现实行为同样承载着法律责任。那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应只是口号,而应内化为数字公民的基本素养。正如法律专家所指出的,即便是“玩梗”,也需守住法律与公序良俗的底线。
在这场看似滑稽的闹剧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几个卖家的法律盲区,更是网络文化亟待矫正的价值取向。幽默的边界止于法律,创意的翅膀不能挣脱责任的牵引。唯有在法治的轨道上,数字文明才能真正绽放光彩,否则,当所有人都在狂欢中沉沦,最终无人能幸免于集体失序的苦果。在这个意义上,守护法律的尊严,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数字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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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王志高


